112學年度第1學期教師專業社群徵件公告
【教務處 教學發展中心 公告】
本校112學年度第1學期「教師專業社群」,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12年7月20日(四)止,敬請本校專任教師踴躍提出申請,另請務必提交【112-1新申請表格】,勿沿用舊表。
112-1教師專業社群每組補助上限金額(視當年度相關經費總額及社群人數調整各組補助金額)
主題類別 | 補助上限 | 執行期程 | |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獎勵活動 | 一學期 | |
1.跨域共創社群 | 8,000元 | 視當年度經費總額決定之 | 一學期 |
2.共創社群 | 8,000元 | 視當年度經費總額決定之 | 一學期 |
3.跨域學習社群 | 6,000元 | 一學期 | |
4.性別平等教師社群 | 5,000元 | 一學期 | |
5.學習社群 | 4,000元 | 一學期 | |
6.動態評量社群 | 5,000元 | 一學期 | |
7.全英語社群 | 5,000元 | 一學期 | |
8.大學社會責任社群 | 8,000元 | 一學期 |
說明:
一、申請對象:
本校專、兼任老師3人以上共同組成,並由一名本校專任教師擔任社群召集人,專責社群活動之規劃、聯繫與相關成果彙整,亦可邀請校外學者專家加入,至多不得超過參與教師人數的二分之一。
二、申請方式:
請於112年7月20日(四)前,將教師專業社群申請表Word電子檔(參見附件)E-MAIL至教發中心賴怡勳 ihsun@g2.usc.edu.tw,另送交簽核完成之紙本申請表至教發中心完成申請。
三、作業期程
(1) 執行期程:112年9月1日(五)至112年11月30日(四)止
(2) 核銷期限:112年12月29日(五)止。(社群補助經費應於執行時程內核銷完畢)
四、申請參閱附件:
附件1:112-1-(新)教師專業社群申請表 DOC ODF
附件2:112-1-教師專業社群-公告
附件3:實踐大學教師專業社群實施要點
五、社群運作模式說明:
1.跨域共創社群
此社群與「共創社群」之運作模式相似,但特別強調跨院、系所等跨域成員之組成,來自兩個以上系所為原則。關於第二階段繳交之共創成果(如結合餐飲與科技領域之產品),同樣由相關領域及教學創新專家予以檢核,並視內容品質提供第二階段獎勵金。另外,亦納入學生回饋,以加強教師對自我教學的關注與改進。
2.共創社群
此社群之發展可劃分為兩階段,在第一階段中,教師們須在共同的目標跟願景之下,發展一個產品,其可為設計多元評量、發展專題課程、建構教學策略、製作E化教材等正式任務。第二階段則邀請相關領域及教學創新專家,就該社群之社群性、專業性與貢獻度,審查其最後繳交之產品,並視內容品質給予第二階段獎勵金。此外,也視該社群成果屬性,邀請各系所表現優異的學生,對該產品提供回饋;唯學生回饋僅作為該社群教師持續精進之參考,而非第二階段獎勵金之計分標準。
3.跨域學習社群
此社群與「學習社群」之運作模式相似,但成員必須由校內跨系所教師組成,來自兩個以上系所為原則,用以鼓勵跨院、系等跨域教師的互動與交流。
4.性別平等教師社群
因應本校105學年度實踐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工作實施計畫,鼓勵設置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之措施或機制,辦理性別平等教學獎勵,開放教師專業社群申請。主要目標是落實性別平等精神,健全各項制度與法規、建立多元性別之友善校園、推動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等。期待在校園性別平等教育的推廣,讓生對於性別、社會與文化的認識,提高本校師生對於性別平等觀念、知識的提升,並豐厚教師教學內容,提升教學品質,建構尊重多元文化價值自由、尊重差異且公平正義的社會,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與研究。
5.學習社群
透過定期聚會研討相關議題、分享教學經驗、學習教學創新策略與技巧(如翻轉教學法、問題導向學習法、創意問題解決教學法、專案設計教學法等),以增進教師之學科領域知識、教學法知識與學科教學法知識。其運作形式可能為閱讀坊、讀書會,抑或邀請領域專家與外聘業師協同指導,提升本校教師理論與實務知能。
6.動態評量社群
因應本校高教深耕計畫,鼓勵成立動態評量社群,發展動態評量教學模式,使教師有效結合評量與教學。希望藉診斷性前測,提供教師調整授課內容之參考,或期末總結性測驗,了解學生學習成效與教學目標達成度,提升教師發展動態教學評量模式。
7.全英語社群
為提升教師英語專業知能,推動教師團體的合作與學習,發展英語教學課程,同時提升教師參與主題式專業成長系列活動之動機與興趣。
8.大學社會責任社群
面臨知識經濟及少子女化的時代,因應國際上許多大學將大學社會責任列為校務發展的重要項目,引導大學以人為本,從在地需求出發,鼓勵本校教師成立大學社會責任社群。
9.教師薪傳社群
為協助新進教師(教學年資未滿兩年)適應新的工作環境,以上社群若包含一位新進教師,同時也屬於成立教師薪傳社群,由召集人安排資深教師1~2位進行輔導。
10.跨校社群
為鼓勵教師籌組跨校社群,以上社群若包含一位校外學者專家,同時也屬於成立跨校社群,校外成員至多不得超過參與教師人數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