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第2學期『遠距教學課程、磨課師課程/翻轉教室教學獎勵』結案相關事宜。
受文者:各系所專兼任教師
副 本:設計學院、民生學院、管理學院、博雅學部、商學與資訊學院、文化與創意學院、各系所
說 明:
一、107學年度第2學期『遠距教學課程、磨課師課程/翻轉教室教學獎勵』相關檔案或成果製作完成後須於108年8月7日(三)(原定7月31日適逢全校共休日順延一週)前上傳至符合教育部推廣網路教學平台並撰寫「教學成果報告」、「教材自評表」、「數位教材清單表」、「版權切結書」至教學發展中心備查。經遠距委員會審議相關資料後,進行核撥「學分獎勵」、「數位教材獎勵金」。
*遠距教學課程請另外填寫「遠距教學課程與教學實施參考規範-自我檢核」。
*相關資料電子檔請記得寄給業務承辦人。
二、關於數位教材
(一)本校遠距教學課程獎勵要點第三條規定:應完成10小時以上之數位教材製作,並依教學成果報告、課程執行成效及實際教材製作時數依比例給予獎勵。
(二)教材長度不足30分鐘者,不提供經費補助,並於下次申請時載明前次申請後執行狀態,供遠距教學委員參酌。
(三)連續2次申請未依規定繳交相關資料者,暫停其2年內數位課程相關補助申請之權利。
三、網路教學平台如下:
(一)Moodle (http://moodle.usc.edu.tw)
(二)ShareCourse (http://mooc.usc.edu.tw)
(三)實踐影音平台(Media) (http://media.usc.edu.tw)
(四)行動數位典藏平台(http://eplus.kh.usc.edu.tw/)
(五)網路學園
四、相關資料表單詳見附檔。
有任何問題,歡迎洽詢業務承辦人:
江昭儀(校本部,分機2617,chaoi@g2.usc.edu.tw)、
張譯丹(高雄校區,分機3174,momb1027@g2.usc.edu.tw)
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