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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2教學創新教材與課程獎勵申請

一、申請目的:

提升教師教學品質,鼓勵授課教師落實教學創新活動,增進教學成效。

二、申請對象:

本校專、兼任教師

三、申請方式:

(一)填寫申請書(務必通過所屬單位主管核章)

(二)檢附佐證資料(不限型式)

(三)電子檔紙本皆要檢附(申請書與佐證資料之電子檔需分開檢附)

四、審核指標:

(一)該成果與教學目標之關聯性,10%

(二)該成果之創新的程度,30%

(三)該成果之內容豐富、完整性的程度,10%

(四)該成果可與教學活動結合的程度,20%

(五)該成果對於學生學習成效之預期效益,30%

(六)其他佐證資料(上限10分)

五、獎勵金額:

(一)共選出8組

(二)每組獎勵金共1.5萬元整

※備註:若經費來源增加,將依比例提高名額和獎勵金。

六、申請、公告日期:

(一) 108.03.29(五):申請書/佐證資料紙本+電子檔繳交截止日

(二) 108.04.01(ㄧ) – 04.26(五):外校評委審查

(三) 108.6月初:公告審查結果

(四) 108.6月底前:完成核銷作業

七、注意事項:

(一)紙本和電子檔皆要同時完整檢附。

※相關表件至http://adm.usc.edu.tw/ctld(表單下載→教師→教學創新教材與課程獎勵申請書下載)

(二)電子檔請mail至教發一中心承辦人信箱(107056@g2.usc.edu.tw)

(三) 若有共同申請者,授權同意書須一併簽署,並於申請時繳交。

(四)簽署處均需親簽或蓋章。

(五)同一教師於同一學期以獎勵一案為原則,且不得以同一成果重複申請校內相關獎補助。

(六)獲獎勵教師應有義務參加本校所舉辦之相關研討會或成果發表會。

(七)相關資料應無償由本校是需要享有計畫成果使用權,部分成果可公開於學校網站,供教師觀摩學習。

 

*有任何問題,歡迎洽詢業務承辦張玉芝 分機#2615(107056@g2.usc.edu.tw)

教務處 教學發展一中心 敬啟

108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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