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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教師專業社群第二階段獎勵」申請案,即日起收件至110年11月12日(五)止,敬請本校教師踴躍提出申請!

110學年度『教師專業社群第二階段獎勵申請』申請說明如下:

一、依據高教深耕計畫,實踐大學教師專業社群實施要點辦理。

二、申請(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0年11月12日(五)止。

三、申請資格:針對109-1及109-2學年度審核通過「跨域共創社群」和「共創社群」之教師社群,並有產品產出 (例:教案、教材、教具、APP、書….等)。

四、申請方式:
(1)填寫產品報告書。
(2)檢附佐證資料。
(3)電子檔和紙本皆要檢附(申請書與佐證資料之電子檔需分開檢附)。

五、獎勵名額、金額:
(1)共選出特優2組、優等4組。
(2)特優每組獎勵金1萬5千元整;優等每組獎勵金1萬元整。
※備註:若經費來源增加,將依比例提高名額和獎勵金。

六、申請、公告日期:
(1) 110年11月12日(五):報告書/佐證資料紙本+電子檔繳交截止日
(2) 110年11月15日(一)至11月26日(五):外校評委審查
(3) 110年11月30日(二):公告審查結果
(4) 110年12月底前:完成核銷作業

注意事項:
(1)申請表【紙本】(需核章)和【電子檔】皆要同時完整檢附。
(2)【佐證資料電子檔】需另檢附。
(3)電子檔可燒錄光碟,或請mail至教發一中心賴怡勳老師信箱(ihsun@g2.usc.edu.tw)
(4)【授權同意書】須與社群成員一併簽署並於申請時繳交。
(5)簽署處均需親簽或蓋章。
(6)同一教師於同一學期以獎勵一案為原則,且不得以同一成果重複申請校內相關獎補助。
(7)同一社群已獲得獎勵之同一成果,亦不得重複申請校內相關獎補助。
(8)獲獎勵教師應有義務參加本校所舉辦之相關研討會或成果發表會。
(9)相關資料應無償由本校視需要享有計畫成果使用權,部分成果可公開於學校網站,供教師觀摩學習。

【附件1】110教師專業社群第二階段獎勵-申請說明及注意事項

【附件2】110第二階段之跨域共創共創社群產品報告書

【附件3】實踐大學教師專業社群實施要點

有任何問題,歡迎洽詢業務承辦人:
賴怡勳老師(分機#2615 / ihsun@g2.us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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