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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免學生學習反應評量

【通知】
110年10月29日
主 旨:110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免學生學習反應評量。
說 明:
一、依據本校教學評量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全校所有開設課程均應接受評量,體育代表隊除外。
二、當學期課程若有特殊因素需申請免學生學習反應評量,
1. 請於當學期學生學習反應評量實施前1個月完成專簽核可申請及課程申請免學生學習反應評量彙整表。
本學期學生學習反應評量為110年12月12日~12月27日。
2. 110年11月15日(一)前將核准免學生學習反應評量簽呈(影本)及課程申請免學生學習反應評量彙整表(正本)送至L棟1樓教學發展中心辦公室,以便進行後續作業。
三、申請免學生學習反應評量前,請注意以下事項,避免影響授課教師權益:
教學評量結果之運用
一、作為教師本人改進教學之參考。
二、作為教師升等教學評審指標之一。
三、作為教學優良教師獎勵評審指標之一。
四、作為教師評鑑參考項目之一。
五、作為教師續聘評審參考指標之一。
六、其他。

有任何問題,歡迎洽詢業務承辦人:
江昭儀(台北校區,分機2617,chaoi@g2.usc.edu.tw)
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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