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發中心期中預警第七次公告】
105年度第2期「期中預警」尚未填報之各任課教師,敬請於5/7(日)前完成。
依「實踐大學學生申請停修課程辦法」,由於學生學習成效資料可做為學生申請課程停修之參考,學生可於第十二週(5/8-5/12)繳交停修課程申請表,敬請各任課教師務必於規定5/7(日)前上網填報,以協助學生申請課程停修事宜。
壹、相關作業時程及配合事項
期間 | 項目 | 人員/單位 | 處理事項 |
即日起-5/7 | 期中預警 | 任課教師 | 任課教師應於期中考週結束後,二週內登錄預警訊息,以利學系所及導師查閱並進行輔導工作。 |
貳、操作步驟說明
一、授課教師部份
登入【校務資訊系統】→【成績專區】→【學生學習成效預警系統】填報資料。
l 操作步驟請參閱附檔之「學生學習成效預警機制系統資料填報操作說明」資料
教務處教學發展一中心 敬啟 106.05.05
附加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