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為提高教學品質,激勵學生用心向學,並加強課業輔導,特訂定「學生學習成效預警機制及輔導措施實施辦法」,敬請授課教師、教學單位及導師務必配合相關填報事宜。
依本校「學生申請停修課程辦法」,學生可於第十二週(12/6~12/14)線上申請課程停修,由於學生學習成效資料可做為學生申請課程停修的參考,敬請各任課教師務必於規定時程內上網填報,以協助學生申請課程停修事宜。
壹、相關作業時程及配合事項
期 間 | 項 目 | 人員/單位 | 處 理 事 項 |
9/20-10/1(開學第一、二週) | 先期輔導 | 導師 | 導師針對曾有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學分數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1/2以上之學生,於開學第一週由班級導師實施關懷、鼓勵與輔導。 |
10/18-11/1(開學第五、六週) | 期初預警 | 任課教師 | 任課教師於開學第五至六週針對所教授科目學習狀況及表現不佳學生上網填報學生學習成效相關訊息,以利學系所及導師查閱並進行輔導工作。 |
11/1-11/8(開學第七週) | 期初預警 查詢 | 學系所 | 查核開設課程之任課教師輸入情形,未上網老師請通知補齊。 |
11/22-12/6(開學第十、十一週) | 期中預警 | 任課教師 | 任課教師應於期中考週結束後,二週內登錄預警訊息,以利學系所及導師查閱並進行輔導工作。 |
12/6-12/13(開學第十二週) | 期中預警 查詢 | 學系所 | 查詢學生學習狀況,並通知期中預警學分數達二分之一以上學生之家長或監護人有關學生學習狀況。 |
11/22-12/20(期中考後一個月內) | 期中預警輔導 | 導師 | 導師查詢學生學習狀況,針對學生期中預警學分數達二分之一以上者進行輔導,並上網登錄學習輔導記錄。 |
貳、操作步驟說明
一、導師部份
登入【校務系統(新)】→【導師查詢系統】→【基本資料】
1.查詢上學期總學分數1/2或2/3不及格學生名單
2.進行輔導並「晤談記錄」登錄學習輔導紀錄
二、任課教師部份
登入【校務系統(新)】→【教務資訊模組(Academic Affairs Module)】→【教務資訊系統(新版) (Academic Affairs System)】→【預警與輔導】→期初請選擇【TC0121-期初學習關懷追蹤登錄[Comment , Beginning]】、期中請選擇【TC0110-期中學習關懷追蹤登錄[Teacher’s Comment] 】。
1.依照學生小考/期初(中)成績、作業報告繳交狀況以及出缺勤與課堂表現分別勾選評語。如果該位學生需要導師進行特殊關懷追蹤時,可在「關懷追蹤」欄位勾選「是」。
註:若科目為多位教師一同授課時,由主開課教師送出學習關懷資料。
教務處教學發展一中心 敬啟 11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