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1教師專業社群申請

[消息內容]:

【教發中心公告】自即日起受理106學年度第一學期『教師專業社群』申請案 
受文者:全校專任教師 
副 本:民生學院、設計學院、管理學院、博雅學部 
主 旨:自即日起受理實踐大學106學年度第一學期『教師專業社群』申請案,即日起至106630日(五)止,敬請本校教師踴躍提出申請。 
說 明:

  • 由本校專、兼任老師3人以上共同組成教師專業社群,並由1名專任教師擔任社群召集人,以發展課程或教學相關主題即可申請。
  • 社群運作模式說明如下:
  • (1) 學習社群
  • 透過定期聚會研討相關議題、分享教學經驗、學習教學創新策略與技巧(如翻轉教學法、問題導向學習法、創意問題解決教學法、專案設計教學法等),以增進教師之學科領域知識、教學法知識與學科教學法知識。其運作形式可能為閱讀坊、讀書會,抑或邀請領域專家與外聘業師協同指導,提升本校教師理論與實務知能。
  • (2) 跨域學習社群
  • 此社群與「學習社群」之運作模式相似,但成員必須由校內跨系所教師組成,來自兩個以上系所為原則,用以鼓勵跨院、系等跨域教師的互動與交流。
  • (3) 共創社群
  • 此社群之發展可劃分為兩階段,在第一階段中,教師們須在共同的目標跟願景之下,發展一個產品,其可為設計多元評量、發展專題課程、建構教學策略、製作E化教材等正式任務。第二階段則邀請相關領域及教學創新專家,就該社群之社群性、專業性與貢獻度,審查其最後繳交之產品,並視內容品質給予第二階段獎勵金。此外,也視該社群成果屬性,邀請各系所表現優異的學生,對該產品提供回饋;唯學生回饋僅作為該社群教師持續精進之參考,而非第二階段獎勵金之計分標準。
  • (4) 跨域共創社群
  • 此社群與「共創社群」之運作模式相似,但特別強調跨院、系所等跨域成員之組成,來自兩個以上系所為原則。關於第二階段繳交之共創成果(如結合餐飲與科技領域之產品),同樣由相關領域及教學創新專家予以檢核,並視內容品質提供第二階段獎勵金。另外,亦納入學生回饋,以加強教師對自我教學的關注與改進。
  • (5) 性別平等教師社群
  • 因應本校105學年度實踐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工作實施計畫,鼓勵設置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之措施或機制,辦理性別平等教學獎勵,開放教師專業社群申請。主要目標是落實性別平等精神,健全各項制度與法規、建立多元性別之友善校園、推動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等。期待在校園性別平等教育的推廣,讓生對於性別、社會與文化的認識,提高本校師生對於性別平等觀念、知識的提升,並豐厚教師教學內容,提升教學品質,建構尊重多元文化價值自由、尊重差異且公平正義的社會,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與研究。
  • (6) 教師薪傳社群
  • 為協助新進教師(教學年資未滿兩年)適應新的工作環境,以上社群若包含一位新進教師,同時也屬於成立教師薪傳社群,由召集人安排資深教師1~2位進行輔導。
  • 本期重點補助順序

跨域共創社群、共創社群、跨域學習社群、性別平等教師社群、學習社群。

  • 「共創社群」與「跨域共創社群」第二階段之評定指標與獎勵金額說明如下:
  • 邀請相關領域及教學創新專家進行案件審查,實際核定案件數目與核發金額增減,視當年度相關經費總額決定之。
  • 評定指標:依社群性(教育發展與目標、社群的發展運作與經營,並具體可行、社群發展目標與師生教學具高度關聯性)、專業性(教師在專業能力之養成規劃)與貢獻度(發展成果符合教學目標的程度、發展成果之創新的程度、發展成果之內容豐富、完整性的程度、發展成果如何結合教學活動、關注學生學習及實踐分享歷程)提升學生學習成效審查之。
  • 獎勵金由召集人代領。
  • 教師參與教師教學社群,每組獎助金額如下表所示。

106學年度第一學期社群每組獎助金額:

主題類別

補助上限

執行期間

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

1.跨域共創社群

15,000元

視當年度經費總額決定之

最長一年

2.共創社群

10,000元

視當年度經費總額決定之

最長一年

3.跨域學習社群

8,000元

 

一學期

4.性別平等教師社群

5,000元

 

一學期

5.學習社群

5,000元

 

一學期

  •  作業期間

(1)申請(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6年6月30日(五)止 
(2)審查期間:106年7月3日(一)至7月24日(一)止 
(3)公布通過申請名單:預計106年7月24日前。 
(4)社群執行時程為:106年8月1日(二)至106年11月15日(三)止 
(5)核銷期間:計畫執行完成後至106年11月30日(四)止

  • 敬請本校教師踴躍提出申請,於106年6月30日(五)前,檢附教師專業/薪傳社群申請表(紙本與電子檔,參見附件),經所屬學院(學部)簽核後,送交教發中心完成申請。
  • 結案事宜
    請於1061130日(四)前,將經費核銷表(需請院系主管核章支出憑證辦理經費核銷,並連同成果報告活動紀錄(含紙本與電子檔)送至L棟3樓教發中心,以利成果彙整。
  • 欲申請本學期社群之教師,請務必參加教發中心舉辦之「教師專業社群成果分享研習會」,詳細議程將另行公告。

*有任何問題,歡迎洽詢業務承辦分機#2615(shuhui@g2.usc.edu.tw)

教學發展一中心   敬啟 
106.6.2




附加檔案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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