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學習成效預警填報作業時程
本校為提高教學品質,激勵學生用心向學,並加強課業輔導,特訂定「學生學習成效預警機制及輔導措施實施辦法」,敬請授課教師、學系所、博雅學部及導師務必配合相關填報事宜。
依「實踐大學學生申請停修課程辦法」,學生可於第十二週(5/6~5/12)申請課程停修,由於學生學習成效資料可做為學生申請課程停修的參考,敬請各任課教師務必於規定時程內上網填報,以協助學生申請課程停修事宜。
壹、相關作業時程及配合事項
期 間 | 項 目 | 人員/單位 | 處 理 事 項 |
2/18-2/24 (開學第一週) |
先期輔導 | 導師 | 導師針對曾有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學分數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1/2以上之學生,於開學第一週由班級導師實施關懷、鼓勵與輔導。 |
3/18-3/31 (開學第五、六週 |
期初預警 | 任課教師 | 任課教師於開學第五至六週針對所教授科目學習狀況及表現不佳學生上網填報學生學習成效相關訊息,以利學系所及導師查閱並進行輔導工作。 |
4/1-4/7 (開學第七週) |
期初預警 查詢 | 學系所
博雅學部 |
查核開設課程之任課教師輸入情形,未上網老師請通知補齊。 |
4/22-5/5 (開學第十、十一週) |
期中預警 | 任課教師 | 任課教師應於期中考週結束後,二週內登錄預警訊息,以利學系所及導師查閱並進行輔導工作。 |
5/6-5/12 (開學第十二週) |
期中預警 查詢 | 學系所
博雅學部 |
查詢學生學習狀況,並通知期中預警學分數達二分之一以上學生之家長或監護人有關學生學習狀況。 |
4/20-5/19 (期中考後一個月內) |
期中預警輔導 | 導師 | 導師查詢學生學習狀況,針對學生期中預警學分數達二分之一以上者進行輔導,並上網登錄學習輔導記錄。 |
貳、操作步驟說明
一、導師部份
登入【校務資訊系統】→【導師專區】→【導師輔導紀錄系統】
1.查詢上學期總學分數1/2不及格學生名單
2.進行輔導並登錄學習輔導紀錄
註:若導師需要查詢班級學生之過往預警與輔導記錄,請與本中心黃美恩(分機2618)聯繫。
二、任課教師部分
登入【校務資訊系統】→【成績專區】→【學習成效預警系統】
1·所有學生預設值皆為Normal(正常),若需預警則再行點選Warning(警示)即可。
2.選取完成後,可先暫存,暫存不代表送出,可再修改資料,待資料確實檢查無誤後,便可輸入密碼送出資料,即完成預警作業。
註:若科目為多位教師一同授課時,請任課教師在送出資料前,先確認其餘共同授課教師,是否無需再進行預警填報,否則資料送出後,將再請教發中心重新開啟權限,才可進行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