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即日起受理109學​年度​第1學期『遠距教學課程、磨課師課程』獎勵申請案

【通 知】
109年6月5日
主 旨:自即日起至109年8月13日(四)止受理109學年度第1學期『遠距教學課程、磨課師課程』獎勵申請案,敬請本校教師踴躍提出申請。
受文者:各系所專兼任教師
副 本:設計學院、民生學院、管理學院、博雅學部、商學與資訊學院、文化與創意學院
說 明:

一、鼓勵教師施行遠距教學課程、磨課師課程,以充實本校數位學習內容。
二、申請教師請檢附「申請表」、「課程計畫書-提報大綱」與「數位教材清單表」紙本與電子檔,向教學發展中心提出申請。
◎申請表請至https://goo.gl/forms/AkbfbvATVjR4Pgjw1填寫
填寫完畢後請至雲端硬碟下載電子檔用印後連同相關資料紙本送至教學發展中心。
◎雲端硬碟下載網址:https://goo.gl/XQrdYj
◎大專校院遠距教學課程-教學計畫提報大綱:https://reurl.cc/nzRykd
◎磨課師課程-教學計畫大綱:https://reurl.cc/X693X7
◎數位教材清單表:https://goo.gl/Qe7tPD
三、執行期間為109年8月至110年1月22日。
四、相關獎勵須經本校「遠距委員會」審核通過,並分為2段獎勵。
第1階段:依據本校「教學助理制度實施辦法」,助理須繳交活動成果報告,薪資之發放方式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第2階段:相關檔案或成果製作完成後須於110年2月18日(四)前上傳至符合教育部推廣網路教學平台並撰寫「教學成果報告」、「教材自評表」、「數位教材清單表」、「版權切結書」、「遠距教學課程與教學實施參考規範-自我檢核」(遠距教學課程須另行填寫)。至教學發展中心備查。經遠距委員會審議相關資料後,進行核撥「學分獎勵」、「數位教材獎勵金」。
五、獲獎勵之教師有義務參與教學發展中心舉辦之遠距教學課程與數位教材獎勵成果發表會、經驗分享活動或遠距教學社群運作。
六、未盡事宜請參閱本校「遠距教學課程獎勵要點」、「磨課師課程實施要點」。

有任何問題,歡迎洽詢業務承辦人:
江昭儀(校本部,分機2617,chaoi@g2.usc.edu.tw)、
林芳葶(高雄校區,分機3174,fangting@g2.usc.edu.tw)

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