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大學遠距教學課程獎勵要點
102年9月17日102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
102年10月15日實教字第1020011000號函核定實施
104年9月22日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106年9月26日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107年12月18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110年9月28日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112年4月11日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113年9月10日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實踐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鼓勵教師開設遠距教學課程,製作數位教材,特依據「實踐大學遠距教學實施辦法」訂定「實踐大學遠距教學課程獎勵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要點獎勵之遠距教學課程,以符合「實踐大學遠距教學實施辦法」第二條之規定者為限。教師獎勵依照「實踐大學教師彈性薪資施辦法」核給。
三、獎勵項目:
(一)開設遠距教學課程:
經「實踐大學遠距教學委員會」審核通過之績優遠距教學課程者,給予每學分獎勵1,800元,最高獎勵三學分5,400元。
(二)製作數位教材:
1.申請數位教材製作獎勵須經「實踐大學遠距教學委員會」審核通過。
2.每一教材單元獎勵以10,000元為上限,應完成10小時以上之數位教材製作,並依教學成果報告、課程執行成效及實際教材製作時數等績優者依比例給予獎勵。
3.教學科目可依主題及進度分列不同的教材單元,各教材單元可申請本要點之數位教材製作獎勵;惟同一科目獎勵之數位教材時數,總時數以該科目之總課程時數為限。
4.曾獲得獎勵之教材單元,若修改比例達原內容二分之一(含)以上者,亦得申請獎勵,但其教材獎勵減半。同一教材單元之獎勵以兩次為限。
(三)申請數位學習課程認證:
經「實踐大學遠距教學委員會」推薦申請教育部數位學習課程認證,每案獎勵6,000元。
(四)通過教育部數位學習課程認證,每案獎勵35,000元。
四、助理獎助學金:
(一)新開及續開之遠距教學課程均可申請課程助理,以協助課程進行之一般事務管理、線上教學及學生線上學習活動。
(二)教師製作數位教材,可申請助理輔助教師製作工作。
上述獎助學金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五、遠距教學課程獎勵之提報時間每學年兩次,教師須檢附「實踐大學遠距教學課程獎勵表」與「課程計畫書-提報大綱」,於每學期規定時間內,向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提出申請。獲得獎勵之教師,應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教材製作及上傳至符合教育部推廣網路教學平台並撰寫「教材自評表」、「數位教材清單表」。經委員會審議後,進行獎勵撥款。
六、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應就各獎勵案之資格進行初審,並就初審合格案,提請「實踐大學遠距教學委員會」審核。
七、本要點所需之經費,由教育部相關計畫之經費支應。
八、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修正時亦同。